【美石干货加油站】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合同重点知识第五弹!!发表时间:2022-01-19 09:03 【考点一】变更管理 (一)变更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二)变更估价 1、变更估价的程序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 14 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 14 天内,根据合同约定的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2、变更的估价原则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采用该子目的单价计算变更费用; (2)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可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单价。 【考点二】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 指承包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 性突发事件。 (二)不可抗力发生后的管理 不可抗力发生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时间较长,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和监理人提交中间报告, 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28 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三)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 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