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石干货加油站】 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施工合同重点知识第六弹!!发表时间:2022-01-24 09:08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重点知识第六弹 【考点一】 索赔管理
(一)承包人的索赔
1、承包人补偿的条款
(1)不能延长工期的项目(5 个) (2)不能补偿费用的项目(2 个) (3)不能补偿利润的项目(8 个)
【考点二】违约责任
(一)承包人的违约
1、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发生承包人不履行或无力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 对于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承包人 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 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 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 为,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二)发包人违约
1、违约情况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 误;(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持续时间超过 56 天以上;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方式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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